吮指原味嘎

腌制諧星

[锤刀]Ghost

*梗源ghost
*ooc警告
*本来是一篇自戏,充当文在这里存一下吧[x




在死去又回到这尘世之前,我未曾相信鬼神与往生,但当我站在自己的尸体旁,河谷的风从胸膛呼啸而过没带来任何凉意,我伸出手甚至抚不平一丝衣褶。

那一刻我才真实地感受到所有生命的痕迹从身体中抽离而去。

生前的伟大目标变为一纸虚言,我没有按着自己所坚信的那样在唯物的世界以肉身的毁灭而终结。冤死的亡灵纠缠着凶手,俗套的恐怖片情节总是使我不屑,现在我却成为故事的主角,跟随着Ethan Hunt的足迹试图成为让他战栗的阴影。

做鬼最方便的一点就是可以免费搭乘所有交通工具,只可惜没有任何战斗力,不然我就能早点让手下的佣兵都集体赴死,然后组建一个亡灵军团。瞧瞧,我才死了几天就有了幽默感。

在寻找Hunt的路上我一直指望着能见到Lane的鬼魂,但他要么就是立刻下了地狱,要么又被那群万圣节狂热者放了条生路,一群懦夫,在他实际杀死的人头数前我的只算零头,真正的恶魔却一次次得到赦免,即便他本已算好自己的死期。

其实在见到Hunt之前我只是一心想着找到他,等到了我真正站在他面前时,我却突然想不到该对他做些什么,即便我恨他入骨,可如果我连只苍蝇也伤不到,又如何能向这仿佛拥有不死之躯的家伙报仇?

不知这想法从何而来,我最后决定在他身边时刻观察,也许有一天我能找到这个男人的致命弱点,然后再想出个什么方法给我的使徒稍个信。

于是我成了他的贴身鬼魂,一步不离,“合法”地跟踪着从他常去的餐厅到不为人知的私人住所,我甚至怀疑他的任何一任情人都没有得到过这样接近他的机会。

鬼魂不需要休息,自然也不用睡觉,在这么窥视他一阵后晚上我甚至会无所事事地数他的呼吸,顺带好奇他为什么从不会被噩梦惊醒。我还会跟着他执行任务,大声嘲笑他一次次因为无用的仁慈而将自己置于险境,我偶尔猜想如果他死了会不会和我打个照面,还是直接弹着竖琴升上天堂,我更希望是后者,因为我不知道如果他的灵魂再杀死我的灵魂,我会消失不见还是堕入另一个世界。

单纯的观察还是无法在他身上找到丝毫破绽,我开始从更深的层面找突破口,神奇的是虽然我不能触碰任何东西,但我却能取下架上的书,原来它们也和人类一样拥有灵魂。我读了他所有住处里摆放的每一本书,想要从中找寻结构他的线索,我聆听他对每个人说过的每句话,从神情到用词都逐个分析。唯一的可惜大概是我不能摆弄他的随身听和唱片,说不定会从中有什么惊人的发现。

等我意识到这么做的后果却为时已晚。

也许是哪本书上写道,如果你过于了解一个人,你要么爱他,要么恨他,而我在恨他的同时爱上了他,造化弄鬼。

我读了他所有住处里摆放的每一本书,想要从中找寻结构他的线索,即便有些只被他的指尖轻抚过书脊;我聆听他对每个人说过的每句话,从神情到用词都逐个分析,即便我多么唾弃他的想法与立场。

我在无意间做了多余的事。就像我放走那个向他开枪的机会。

我没花太多时间去否认和逃避这种感觉,因为我已经逐渐认清自己只是个无足轻重的死人,一直以来这试图摧毁他的行径也只是个笑话,爱上他并不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,而唯一可能嘲笑我的只有上帝或者死神。

在你如此了解Ethan Hunt之后,不爱他才更像一个不可能的任务。如果在有生之年我能更早地认识这个男人,我也一定会更早地爱上他,但这假设无论如何也不会发生,我的生命注定要在那个悬崖画上句点,在他记忆中永远做个恶人。

接受事实后的不久我还有了别的发现,原来我不必一直穿着死时这身破烂,它们可以按照我的意志来变化。于是我在清晨穿上帽衫来陪他跑步,傍晚再换身西装去某间法式餐厅约会,连领带的颜色都能和他相配。

我不再整日跟着他,决定做个有自由意志的鬼魂。我去公园散步,在广场突然出现故意吓飞鸽子;我去听音乐剧,坐在第一排就算放声大笑也不会被赶走。我头一回觉得死了是件这么好的事,让我能找回生前为了“伟大使命”而舍弃的快乐。

我甚至在某个电影派对上看完了整部《人鬼情未了》,在片尾的昏暗灯光里,有掌声响起,有情侣拥吻,我坐在人群中落下几滴自己都看不到的眼泪。

那天晚上我去了他去过三次的酒吧,在这里遇见另一个不愿离去的灵魂,她是老板早逝的女儿,放弃了去天堂的机会徘徊在父亲身边,我之前怎么没有注意到她?是因为我的注意力都只停留在一个人身上了吗?可那时的我觉得自己已经足够留意周围的一切了。

不过她似乎并不介意我来迟的初次问候,还为我端来了一瓶我并不能喝的啤酒,幸好酒吧里没人会在意飞在空中的酒瓶,我一时被震惊得说不出话来。

看来电影里的东西并不都是瞎掰,在学习和尝试了很久之后我终于能够移动物体。当我轻松地弹飞一个瓶盖时,我突然有种自己是Sam的错觉,但他不会是我的Molly,就算我能将一枚硬币放进他的手心,他也永远感受不到我被生死所禁锢的爱慕。好在我也没有这样的奢求。想着这些我又开始自嘲,当初我一心想有置他死地的能力,而当我终于得到它时,我想要的却只是一个吻。

更多荒唐的想法接连冒出等待求证,第二天我在北布鲁克林的街头找到一位灵媒,并不像电影里那样戏剧化,他看到我的第一眼就打了招呼,像呼唤一位久别的老友。“进来坐吧,朋友。”

作为死后第一次真正和人交谈,我的话多到自己都不敢相信,我问了太多问题,他只是坐着听,然后挑出几个他愿意解释的。

“鬼魂真的可以附在灵媒身上吗?”最后像是突然想起这个,我抱着一点希望问他。

“那一部分是纯扯淡,至少我不会做那么危险的事。”他表现出对这个问题的疲惫,好像已经回答了一千遍,被松弛皮肤遮了一半的眼睛立刻就看穿了我的心思。“你再也不能触碰到他了。但托我转达意愿还是可以的,你有什么话想说吗?”

意料之中,我暗笑自己的天真并拒绝了这份好意。我有什么能对他说呢,Ethan Hunt根本不会相信这超自然的玩意儿,更别说是已死仇敌表达的爱。

等我回来时他已经入睡,我已经摸透了他哪一天想要待在哪个住处。我按下收音机的开关,假装它开始播放Ladyhawke的Dusk till Dawn,在床边随着节奏摇摆身体,幻想他会起身与我共舞。我想他的灵魂可能会释放类似安非他明的成分,在我不存在的神经系统里肆意扩散。

他有时会带着某位热辣女郎回到所谓的“家”,只有我知道那些地方他不会再去第二次。我旁观他们在床笫间的肢体交错,看她爱抚和拥抱我永远无法触碰的躯体,若嫉妒是使灵魂燃烧的罪,我恐怕早已化身恶灵。

在我沉浸于对他的迷恋时,被我忽视的还有危险。当我开始频繁地在他周围看到那些我曾在档案中见过的脸,那些已被他杀死的人。我知道这危机是我的存在带来的,我必须亲自结束这一切。

当我再次找上那个灵媒,他好像已经等候我多时,“你的一生都带着死亡的气息,这是必然发生的。”他说。“只有一种方式能保护他的安全。”

我不用猜也知道是什么。

我的爱情来去都很仓促,像我的名字一样,夏和秋在八月匆匆完成交替便分道扬镳。我向酒吧里的女孩和地铁站里的老人道别,切断我与这世界最后的联系。

因为没有勇气在他睁着眼时和他说永别,我只能在夜晚偷偷溜走。我最后一次坐在他身旁静静数他的呼吸,手里拿着旧货市场偷来的一本《复活》和一支羽毛笔,心想在书的扉页写点什么。“爱的真谛是至死不渝”,我默念着那句台词却始终没能下笔,至死不渝,那死后才发生的爱算什么呢?

最后我什么也没写,只把它留在了他的床头。我在他的额头印了一个吻,然后起身走向那道灵媒口中不知通往天堂还是地狱的光。

“再见,Walker。”离开的时候我似乎听见他在身后轻声向我告别。


我想其实那也只是我的自言自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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